陈树春

中共党员,国家级一级律师,1984年律师执业,现任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大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历任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大庆市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历任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政协龙凤区内委常委,曾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律师、黑龙江省杰出法律工作者,大庆市首届十佳律师,大庆市优秀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陈树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势力作坚决斗争,无历史问题。经常带领全所律师能努力学习党的理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陈树春同志于1996年创办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本所自建立以来,受到大庆市多家政府部门及大中型企业认可,曾担任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龙凤区政府法律顾问、大庆市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本所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信用五星级单位、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等称号,执业30年,亲自办理和代领司洋团队代理各类案件近万起,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努力成为一名具有“大智、大德、大爱、大责”的大律师。
个人荣誉
1、 2000年度陈树春同志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
2、2003年6月陈树春律师获得全省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管理奖。
3、2005年陈树春同志被评为二零零五年度全区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律师标兵。
4、陈树春同志被聘为“大庆晚报读者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
5、2003年陈树春同志在全区政法战线“学创”活动中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律师标兵。
6、2003年5月陈树春律师获得全省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管理奖。
7、陈树春同志被聘为龙凤区“党风”、“行风”特邀巡视员。
8、陈树春同志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政协委员。
9、陈树春同志在2008年度被评为全区“学创”活动优秀政法干警。
10、陈树春聘任为第三届大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2005年8月陈树春同志撰写的《浅谈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论。
12、2009年2月陈树春代表提议的《关于有遗留问题房屋产权办理的建议》被评为优秀人大代表建议。
13、2017年度陈树春同志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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